关于连城二中申报福建省二级达标高中的公示
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印发〈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(试行)〉、〈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标准(试行)〉的通知》(闽教基[2007]42号),连城二中对照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进行了自查自评,并分别报连城县教育局核实确认后,向我局提出申报福建省二级达标高中的申请。我局对连城二中进行资格审查,确认连城二中符合“福建省二级达标高中”的申报资格,拟组织对连城二中进行省二级达标高中市级评估验收,依程序要求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自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14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书面向龙岩市教育局中教科提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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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岩市教育局
2015年5月4日